一个8岁小孩突然横跑过马路被正常行驶每小时25公里的电动车的撞轻微伤

当时我在没有报警的情况下就把她送进了医院,医生检查了,说没有事。后她家人过来,在她家人认识那医院的情况下,又去检查什么CB什么几个检查的。反正就是医生说打下点滴就没事。医疗费当时我也付完。现在他们又叫我付那小孩的营养费,但是更难受的是还要我付他们家长的精神什么费。我没有理他们,这事情已经过2天了,他们说要起诉我。我想知道我需要赔他们什么什么费么?还是要应诉他们。我这2天生活不好,上班也给他们烦的电话过来骂我。我想知道真正明白法律的朋友们帮帮我。我该什么办。谢谢。
匿名用户    2011-01-16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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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付费的单子即凭证别丢了,以后人家要真闹起来,至少你该做的都做了!人家家里要给小孩做cb检查什么的也是怕小孩落下什么后遗症,毕竟那小孩家人没有跟你一块去医院,是检查完后才知道的,要是你过厘自己的亲人,肯定敢蒸惠也会这样作的!你要ok,还是要去派出所去说说撞人的事。(医生写的诊断书别丢敢铜了)。说到营养费问题,要看那孩子是否需要请假在家休息(医院说的算),你可以参照法定的营养费给,要是那家人不肯,要更多的,多到你觉得不能承受,你可以考虑不理他们,(能把对话录下来就是证据)要是真的告你,他们会败诉!

匿名用户   2011-01-16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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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应该公了,她的家长把你当成摇钱树了。留存好所有的票据,要求带着她进行医疗鉴定!

种宛丝_8N4O    2011-01-17 10:45

无赖

匿名用户    2011-01-16 12:56

结合楼上两位朋友的观点,我再补充一下内容。你检查的以及所花费的这些票据、钱款千万要保留好。这是证据,对你非常有利。他们打电话商量解决这件事情可以,但要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提出合法合理的索赔。他们所说的营养费依法是要由医院开出相关的证明的,否则不应该承担。至于说精神损失费则更是无稽之谈。法律明确规定,...只有造成严重损害时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所谓的严重损害其实一般就是要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多咨询当地律师,和平、合法的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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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1-16 09:17

你撞伤了小孩,算你倒霉,不过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有一定责任,属于混合责任吧。如果要求过高可以由人民法院来裁决。

律柔煦_uGWm    2011-01-16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