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生的医生把婴儿的胳膊拉骨折,请问该由谁来赔偿?

我在医院分娩时,接生的医生把婴儿的胳膊拉骨折,造成婴儿的住院半个多月,家人找医院要个说法。开始去医院讨说法时婆婆一家不让去,说是如果医院不给个说法,私人和医院打官司不会打赢。婆婆还说有在大的冤案自己知道就行了,不要和公家对抗。婆婆家阻止不让去医院讨个说法。我想问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来负?
撒丽文_PWlp    2016-03-16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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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的描述,目前您们医疗纠纷已经经过调解解决,而在医疗纠纷中被侵权的孩子,因此医院赔偿的费用也应当归孩子所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父母在管理和保护孩子的财产时,除了出于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合理需要外,不得随意侵犯和处理孩子的财产。就算是孩子的父母也不能随意处分孩子的财产,而爷爷不是孩子的监护人,更加没有权利侵占孩子的财产。但是您们的矛盾属于家庭矛盾还是建议您们以协商为主,无法协商的,您们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孩子的爷爷要求返还财产。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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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采珊_2JXR    2016-03-16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