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钱购入设备,签订了借款合同,并标明设备投产后第二个月归还借款,并口头约定,不用支付利息,但

甲向乙借钱购入设备,签订了借款合同,并标明设备投产后第二个月归还借款,并口头约定,不用支付利息,但甲恶意促成条件不成立,三个月后乙向甲讨要借款,问,甲需不需要支付利息,应当如何支付?
匿名用户    2015-10-12 11:15    

满意回答

恶意阻止条惑佳件成立,视为条件成立,因双方已约定不支付利息,借款期内不支付利息,逾期筛过归浅抽截还的利息可以要求支付

匿名用户   2015-10-12 11:2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