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钱购入设备,签订了借款合同,并标明设备投产后第二个月归还借款,并口头约定,不用支付利息,但 甲向乙借钱购入设备,签订了借款合同,并标明设备投产后第二个月归还借款,并口头约定,不用支付利息,但甲恶意促成条件不成立,三个月后乙向甲讨要借款,问,甲需不需要支付利息,应当如何支付? 匿名用户 2015-10-12 11:15 满意回答 恶意阻止条惑佳件成立,视为条件成立,因双方已约定不支付利息,借款期内不支付利息,逾期筛过归浅抽截还的利息可以要求支付 匿名用户 2015-10-12 11:2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相关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产生的银行借款利息属于什么 借款本金六万、约定每月连带利还2081元、共计还三十六月、我因资金困难、还了五个月后、逾期三个月未 借款十万元月利率1 2百分之,八个月的利息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