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后对方一直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怎样追讨?可以通过这件事要求更改小孩姓氏吗?

当时是协议离婚的,双方自愿签署,并自愿支付2000元/月抚养费。否则视同自愿放弃见小孩的权利。但对方只给予3个月后就没再给过钱了,而且之前那3个月的费用也是拖着超过1个月才给的。我一直全额支付小孩的所有开支,所以我希望小孩也直接跟我姓算了。如何可以达到这个结果?
匿名用户    2010-03-1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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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涉迷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你们夫妻离婚后,你可以为以后的家庭生活或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让孩子改随你姓,这样做是合情合法的。但最好和对方说一下原因,并且可以告诉对方,姓名只不过是一个符号,无论孩子姓什暖截缘么,你还是他的父亲或母亲,他仍是你的孩子,你们的关系是谁也不能改变的。所以,请对方不必太在意孩子的姓氏。 你是通过婚耀吴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10-03-1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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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

悉格菲_5D9y    2010-03-11 17:03

通过法律途径

匿名用户    2010-03-11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