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计划生育再婚要二胎的时间规定

我今年25周岁,离异后带有一个2周岁的女儿,老公32周岁未婚,请问我们婚后什么时间可以要自己的宝宝?问村里妇女主任他说要等到我30周岁,请问我这种情况到底什么时候准要宝宝?
匿名用户    2013-07-0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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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初婚、再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1、22条对于生育二个子女作出了明确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悟立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瓣竞悟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震香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你们符合上述的第九项规定,因此是可以生育二胎的。但是就如25条的规定,你必须年满三十岁才可以再育。

匿名用户   2013-07-0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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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们婚后就应该可以要孩子,在北京是这样的。如果一方是单身未婚,另一方再婚有孩子也可以再生一胎。

匿名用户    2013-07-06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