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幼儿园老师,我园一个小朋友从床上摔下来,后脑受伤,一周后出院,请问幼儿园怎么赔偿

匿名用户    2013-06-18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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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应当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已经尽到安保义务,例如床上安装了防护栏、安排了老师对园内儿童进行...巡查,但仍然发生了意外,则幼儿园不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没有尽到安保义务,则需要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具体责任比例需要看幼儿园做了哪些安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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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钊律师    2013-06-18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