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哺乳期解雇赔偿?

徐律师: 你好! 我就职于东莞一工厂,现在产假期间,刚接公司通知:2009年3月15日产假结束回厂将被解雇。请问: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具体情况如下: 1,于2004年5月底进厂; 2,月平均工资3000元(厂包食住); 3,2008年元月与公司签劳动合同3年; 4,2008年12月14号休产假3个月(即2009年3月15日产假结束)。
匿名用户    2010-11-2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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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哺乳期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的,否则将要支付非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补偿金的两倍,10个月工资),此外还要支付至哺乳期满的工资。 公司在哺导豆乳期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的,否则将要支键细付非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补偿金的两倍,10个月工资),此外还要锅近剩支付至哺乳期满的工资。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藏弘业_xwbM   2010-11-2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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