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中对女性小产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匿名用户 2012-03-20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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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不柿悟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女职工产假期满务认立,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究葛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牛增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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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一般公司或者个人都不会请这种假别的吧,多不好意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