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父母没给子女生活费,由爷爷奶奶辛勤劳动所得报酬把两个小孩养大成人,这样子女可不可以不赡养父母?

而且父母忘恩负义,还诸多挑剔爷爷奶奶的不是,爷爷去世时,也没尽到儿子媳妇的责任,还诅咒自己的女儿,很毒很毒那种诅咒,还骂自己的儿子,很难听的骂,这样的父母,请问怎样解除法律上的关系,可不可以不尽赡养的义务?
匿名用户    2008-11-0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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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父母没给子女生活费是他们的不对,作为子女可以依法告他们,但当子女长大后,在父母失贵惠挡缘苦去劳动力的情况下瓣祸,子女必须尽赡养的义务,不然也是违法的.

匿名用户   2008-11-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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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傻0.我国子女赡养法有规定.若是童年时期父母非法或交替亲友把子女拖他人管理.如果父母没有给予赡养费或生活费用等等财务类东东.3年到5年没有关照的话子女自己有权选择.

匿名用户    2008-11-08 14:18

血缘关系是解除了不了的,法律不与解除的! 你们永远是父母子女关系的! 你父母再不好,你还是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你不抚养的话,他们告你的话,你一定是输的!必须赡养的! 另外父母再不好,也毕竟是自己的父母,人要有感恩之心,毕竟你的生命是你父母给你的,没有他们也没有你!你可以试着和他们沟通,...可能你们不在一起生活过,所以没有感情!但做子女的应该主动点!我相信你父母也会被你感化的! 少想她对你们的坏!毕竟是一家人,你应该主动调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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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8-11-06 16:30

这个没遇到过

匿名用户    2008-11-06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