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是一名营业员,六月份我们公司在汉的专柜全部撤柜,跟我们解除了劳动合同。我去年五月份才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而且现在还在哺乳期,请问是否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要赔偿,该怎么算? 期待您的回答!急!
匿名用户    2009-07-09 14:00    

满意回答

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否则你可以到劳动局检查大队举报他们,并可以要求双倍补偿. 祝福你,碰到这样公司,就不要介意了,还是好好抚养孩子吧!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破射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慕剑灿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近悼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匿名用户   2009-07-09 16:08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在哺乳期,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如你不想继续上班,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公司这个违约有点多了,可能应双一般的违约多赔一些

匿名用户    2009-07-09 15:49

可以啊 没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储飞章_rvbb    2009-07-09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