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没有处理时限?我在三年前撞到一小孩,当时由于赔尝问题没有协商好,一直就这样拖着?
匿名用户 2007-05-2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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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抢救医疗费的预付规定 抢救治疗的医疗费是指伤者接受抢救治疗起至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或者抢救无效,停止抢救时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该医疗费用由医院作初步的估计,并由交警部门书面通知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肇事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未付足或拒绝预付的,交警部门继续暂扣肇事车辆。 交警部门的放车处理不符合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恨清室,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现在交警应该概乡已经作出责任认定了吧,是什么样的一个责任? 你承认与否闯红灯对对方来说没有太大关系,只是如果你承认了,你自己的应该承担的损失就更多,而对方就少了,相对来说保险公司赔给他的钱也是一样少了 建议直接上法院,法律一般来说会保护非机动车这一边,你只要没有承认闯红灯,而对方也没有证据,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肯定是要判对唉婚方全责的。 按照我的了解,法院的诉讼费应该不高,只占很小的比例,但是如果请律师可能就比较贵了,但也应该不会太多。这种案件很多小律师会接,不会收你太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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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应该归到人身伤害的时效中去,正常期限为一年。 如果这一年中对方没有追溯或要求,那么就失去了胜诉权。反之,则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