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了五个月,现在都没给我买保险,我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和要回全部工资吗?
匿名用户 2012-01-1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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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其中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以你可以解除合同,但并不是扬狗随时解除,你应该书面通知公司(写明你是因为公司未购买社保和拖欠工资而辞职的) ,保件呈留通知了公司的证据(让公司签收,公司拒绝签收的话用快递寄给公司,保留快递单据,工作交接时的一些签收表)。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要回全部工资以及获得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险命夕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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