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青岛计生委。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电话
0532-85912577
投诉电话
0532-85912580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0532-85912569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闽江路7号21楼
网
址
http://rkjsw.qingdao.gov.cn
电子邮箱
jswyyl@qingdao.gov.cn
职
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政策;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协调有关部门制订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与研究;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和微机网络信息管理工作。
3、负责拟定各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4、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关瞻性调研研究。
5、制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社会性、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6、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科研、新技术推广和生殖保健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计划;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
7、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协调、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8、编制和提报国家、省拔付及市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需求计划;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工作。
9、制订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和管理国际计划生育援助项目。 11、指导各区市的计划生育工作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的工作。 12、将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人口发展研究职能,划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 13、承办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