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刚过,公司裁人,我的补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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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1、产假属于带薪假,如果你在休产假时,公司没有给你发工资,这违反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应该给你补发。 2、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劳动合同法》第47条有说明: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作进一步解释: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北阶,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因此,你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按照补发了休产假的工资一齐计算的。 3、你是04年11月进公司,到现在是4年5个月,应该补4.5个月工资给您。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应该补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5/content_20642.htm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常渐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http://www.gov.cn/zwgk/2008-09/19/content_1099470.htm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套绣揭。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http://www.sz12333.gov.cn/main/zcfg/gzfl/200812032502.shtml 第十九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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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单位应该按一定的标准发放工资的,这一点你们公司已经违法了,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工资。 二、职工离职补偿金是按当地的上年度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以内来计算的,并不是你上年度的工资。 三、职工离职补偿金的标准是职工在企业的年限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最长年限为不超过12年。 四...
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应当减少,应当正常工作工资计算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 是按你所说的方式来算的,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包括产假期间在内,个人是要损失一点。 2 你现在可以获得4.5个月的工资补偿。另外公司就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多给你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3 如果你不同意公司的作法的话,可以不接受裁员,这样公司如果强行辞退你的话,要另外支付你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