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广州律师关于小孩抚养的案件

我是广西人,2003年与一个江西男人同居,2004年生了一个小孩,2005年因两人感情不和又分开了,并写有一份协议,约定小孩由那个男人抚养。现在我觉得对方待小孩不行,我想把小孩的抚养权要过来,不知能不能在广州起诉(我们分开后我就一直租住在番禺)?现在小孩在揭阳随他奶奶(那个男人的妈妈从江西改嫁到揭阳)生活,那个男人也长期在揭阳开车,因我担心那个男人会耍花招,又听说揭阳那边的法院很腐败,经常搞地方保护,让我的愿意不能实现。请问各位懂行的人,有没有办法在广州起诉?律师费要多少?补充: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小孩到现在没上户口,我现在只有小孩出生证的复印件,原件在那个男人那里,他不肯给我。
匿名用户    2009-07-1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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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广西人,老乡! 不过老乡归老乡,回答还是得如实回答的。 我国的管辖一般依垃命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或其经常居住地起诉,报贸楼上的讲对了。 在减沃肿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所以说应该是要在揭阳起诉。 除非他下落不明或失踪,或者被劳动教养以及被监禁了,否则,广州法院不具管辖权。

匿名用户   2009-07-2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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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那个男人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经常打工地)所在法院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 祝你好运。

匿名用户    2009-07-16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