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05年1月结婚至今有三个小孩,去年8月无意间被我发现他有外遇,他要求我离婚我没同意,因为当

我与丈夫05年1月结婚至今有三个小孩,去年8月无意间被我发现他有外遇,他要求我离婚我没同意,因为当他曾向我娘家人借款有十一万没还我说还了钱再说,10月那小三发信息想找我谈,说她己怀孕了,当时我马上去找丈夫理论,他向我诚认他们己有一年多关系还就住我租房对面同一酒店上班,他说要和我离婚或者原谅他,我当时非常生气在酒店闹了一翻,之后我选择原谅他常去酒店找他叫他回头离开她离开工作的地方,他不肯离开只叫女的离开了几天,过后没几天我也发现自己怀上小孩,因心情难过身体虚弱自己经常犯病,他叫我拿掉小孩,我当时不肯,他一再向我保证会离开她还写下保证书让我给他时间去带女的打胎。可我离开后没两天他开始不接我电话人也从此没让我见上,我看他如此对我几天后只好带上带病的小儿子回到娘家,没几天我因头疼牙疼历害就打掉了小孩,同时做了宫颈糜烂利普刀手术,手术他也没理我那天他不接我电话我发信息通知了他,他也没声息也没理我,之后没多久他发信息来要我离婚,他那么无情我只要他肯还钱也肯离婚但他说必须先离后还钱我又怕他不还上,现在已有五个月没见上他,他现在同意先还一半钱后一半一年内两次付清,儿子我养一个可改姓,这样写在离婚协议上有效吗,他离后不还怎么办儿子不帮我改姓呢,他现在和那女的一起过两个月要生了,现在那女人还时不时发信息骂我不要脸男人不我还找他,想想真想把他们都抓去坐牢我去起诉他需要我自己找证据吗?那位好心的律师可否帮帮我
匿名用户    2014-03-15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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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拿回钱,改完姓后再办理离婚,我认为他说的完全不可信。 如能证明对方有婚外同居行为,可以要求赔偿;2、法律依据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更多婚姻纠纷的分析,请看这里http://www.smlee.cn/law-huny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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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静枫_jwdx    2014-03-15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