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一女儿,在我老公四川那里已罚款(9000元)上户 现在在广东申请生第二个小孩,其他手续OK
匿名用户 2014-02-28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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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罚款实际是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广东这边计生部门的决定可能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你们对计生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可以很好的解决。 由于还没...
你好,这个罚款实际是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广东这边计生部门的决定可能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你们对计生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可以很好的解决。 由于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