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一女儿,在我老公四川那里已罚款(9000元)上户 现在在广东申请生第二个小孩,其他手续OK

但这边以罚款不够(广东的18000元)为由不批,要把罚款交清才可以!小孩罚款不是按上户地方的罚款就行了吗?怎么还要罚?
匿名用户    2014-02-28 21:5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好,这个罚款实际是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广东这边计生部门的决定可能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你们对计生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可以很好的解决。 由于还没...有接触到相应的材料,只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进行简要的分析,因此以上意见仅供你参考。如果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请点击下方好评按钮予以鼓励,谢谢。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4-03-01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