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分配和小孩抚养问题,谢谢!

1997年男方和女方相识,2年后1999年在未登记结婚和未举行婚礼的情况下,育一子。小孩的户籍托关系后挂在男方家,户口本上与男方的关系侄子关系。 2002年,女方出轨跟其他男人产生同居关系,导致与男方同居关系解除,当时协议上写明小孩归男方所有,由男方抚养,直到2006年小孩6岁的时候,女方要求要回小孩。男方经考虑后小孩的成长环境,以及女方后期生病导致没有生育能力,所以答应把小孩给女方抚养,每个月支付500元的生活抚养费,教学费用和医药费用另付。期间男方一直每月500月的生活抚养费和学费医药费等支付给女方。 2012年男方现在与其他一名女子建立了恋爱关系。而这名女子的家庭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好,但是男方的自身工作只是运输司机,2007年由于交通事故,男方外债目前还欠15万,而一年的年收入在3万左右,女方获悉男方现由一名恋爱关系的女子条件不错,就以多种理由如物价上涨,生活费不够,为了小孩上学要租房子,房租费等借口要求男方支付更多的生活费。小孩目前生活的城市只是一个县级城市,想问问大家关于生活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前段时间男方的爷爷生病去世,男方要求带小孩去参加葬礼,女方不同意。现在由于城市规划建设,男方家土地被政府征用,获的5万的征用费用。而征用的土地使用证上表明的土地的拥有者是男方的爷爷和奶奶以及男方的父亲,并没有男方。现在女方以小孩的户口在男方家为理由,要求分割土地征用费用的50%2.5万元,并以不给就去法院告男方要挟男方。想问问女方这样做法院会受理或者判决结果是怎么样的。 同时女方经常以小孩的名义或者其他理由借口威胁男方和男方现在的女友。还说如果男方结婚,她就在结婚当天把小孩带去闹什么的。还常打电话骂男方现在的女友。同时问问男方现在有没有的措施制止女方的行为!
匿名用户    2015-03-18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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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财产分配和小孩抚养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财产由于没有共同财产,原来谁的就是谁的;孩子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戚家人    2015-03-18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