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上班路上骑自行车脚踝摔骨折了,在家养了五个月,给开了四个月的基本工资,药费厂子不给补偿,去上

班厂子也不让上了,而且还不给生活费。这种情况可以找那个部门解决。可以要什么索赔。
匿名用户    2013-12-01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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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是在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一般可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其次,如果认定为工伤后,因单位原因未给你缴纳工伤保险的,你可以要求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工伤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便不属于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只有在非工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你的问题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涉及致残,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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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2-0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