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

我合同今年3月底就到期了,当时在产假中,公司前面也没有提续约的事情,后面8月份来上班了公司也没有跟我续签合同,公司有开我的打算,找我协商,我说按照哺乳期滴标准,8+n+1,公司不同意,说只能赔n+1,我也不同意,后来公司就说又暂时不开我了。有朋友说劳动法规定没有签合同的话,需要赔2n+1,我现在还在哺乳期,明年4月哺乳期才结束,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操作?而且公司公积金和社保前面两年半也给我按照上海最低标准交的,这些我都有采集证据滴。
匿名用户    2013-11-1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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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女职工三期内,属于法定顺延,不需要补签合同。

磨承载_l279    2013-11-14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