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呼和浩特市的,媳妇是山东临沂市的,今年结婚后准备要小宝宝,现在山东必须要先办理生育证才可以…

我家是呼和浩特市的,媳妇是山东临沂市的,今年结婚后准备要小宝宝,现在山东必须要先办理生育证才可以,呼和浩特已经取消了生育证办理,山东又不给办理,我们该怎么办,国家的政策总不能不让我们要孩子吧!我们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3-08-07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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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的户口上在哪里,就按哪里的办法,在呼市上户就按呼市的办法执行,在上东上户就按山东的办法,你自己先做出下个决定再说

匿名用户    2013-08-10 22:21

一、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对象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同一城市的区与区之间流动不在此列);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2、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5、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落实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三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1、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2、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计生办领取并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3、复印本人的《居民身份证》;4、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签定《宜春市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5、已婚育龄妇女申请人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接受环孕检,并按规定落实长效节育措施;6、有关对象交纳社会抚养费和其他计划生育罚款; 7、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计生委或乡如果满足了这些条件不可能不给你发一个蓝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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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8-08 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