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是两个省结的婚 现在我女儿要上户口,派出所讲要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写一份小孩未入户证明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户口在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我老公的户口在湖北鹤峰走马镇,现在我婆婆去湖南给我女儿上户口,走马派出所非要我这边派出所出具女儿未在我户口所在地上过户口的证明,其他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都准备齐全了,就是非要我这边的证明才给我女儿上户口,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我也打电话咨询过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他们说四川现在不需要开具这种证明了,所以不给我开具这种证明。他们说出生医学证明上有两页,如果上过户口肯定会撕掉一页的,没撕就证明之前没上过户口,所以不需要开具这种证明。 意思就是说不需要开具未上户证明。但是为什么当地派出所非要证明呢?是他们相关法规没学好?还是故意刁难老百姓?我搞不懂这是为什么?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这样执行的吗?尤其是对于我们这种异地结婚人来说,办这些证明很费劲的,真是不能理解,何况我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
匿名用户    2011-12-06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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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按照人家规定的来好了,人稼丛高家这么说那肯定是有根据地,本来异地结婚办理证明就很麻烦,不着急,还是慢慢来了肿吧柴沙,急也没用

匿名用户   2011-12-07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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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回四川找人办这个事情了

匿名用户    2011-12-15 20:52

我们浙江也是一样的,外地嫁到我们这的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要到女方的当地派出所开据小孩未落户证明的,不是刁难你们,是上面规定的

匿名用户    2011-12-06 22:57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通过媒体曝光,那办事情效率就快了,凭老百姓自己去办,爱理不理的!

匿名用户    2011-12-06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