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赔偿

我在一家私营小公司,只有4个人。 2012.4月入职,工作2年3个月,我同事工作4年,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久之前另一个老同事离职了,现我老板以我们跟那个老同事要好为由要开除我们。我同事查了一下,说要求以无固定期限要求赔偿。然后我老板不想赔偿,公司现在又缺人,就说想挽留我但说要补签合同, 我要求加薪,他不同意。现在这种情况下, 1.老板以此为由开除我们,我们能获得赔偿吗? 2.我们没签订合同,获得的赔偿怎么算?是工龄的2倍以及第一年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3.他要求我们补签合同,那现在是不是只能订立无劳动年限的合同?是从现在开始算,以前的不计入吧? 4.老板提出补签合同,我要求加工资老板不同意,他要是这样耗着只给我原本的薪资,我也拖不起啊。由于不加薪, 那我能提出辞职吗? 5. 假如我们拒签(因为他之前已经说要开除了),是不是等于单方面提出辞职?我们拒签的情况下,能不能拿到什么赔偿?拒签的话,第一年的双倍工资还能向他讨取吗?
匿名用户    2014-07-2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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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问题整理如下: 1、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有法定事由(《劳动合同法》,下同,第39、40、41条),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满1年2个月); 2、需要搜集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电话录音等; 3、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企业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员工自入职满一个月至满一年的11个月双倍工资,但主张双倍工资时效为一年,每过一个月则少一个月,入职满2年,则无法主张;入职超过一年,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要求企业补签,但不影响主张补签前的未超过时效的双倍工资,注意不要倒签时间,补签后劳动合同期限自应当签订合同日开始; 4、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合同类型一般只是影响是否需要赔偿; 5、合同期限内,增加工资要求属于合同的变更,应双方协商一致,除非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签订合同的责任属于企业方,除非企业已书面通知,员工拒绝签订;拒签与自行离职是不同的; 7、如工作时间较长,可以第38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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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芳泽_I9aJ    2014-07-26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