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7岁小孩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该谁负责!
匿名用户 2005-11-05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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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有保证其学生安全义务,若不履行其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即使已参加了剑卜务保险,保险公司应当葛院理赔.但学校仍然不能免除其民事责任. 一年级7岁左右的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推的同学不负民事责任,但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若其监护人没有尽到其应尽的进行监护义务的,应当承担适当的糕源责任.本案中,其监护人显然不是没有尽到应尽义务.所以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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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学校责任所有责任!太严重了!
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按照最新规定,要视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你说的情况,按规定学校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但是根据法律实践,会给予适当补偿,大概百分之二十左右。
是双方问题 学校说起来挺冤枉的也不是幼儿园 怎么能天天看着孩子 至于同学之间打闹出现事故也是长事 关键是大人都太小心眼了 ! 都让一步该多少 何必对拨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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