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小孩有权分得他父亲和我结婚前的财产吗?他跟他前妻还有一女儿跟他

我和我现在的丈夫都是离婚了又在结的婚,他有一女儿跟他,离婚时女儿刚上大学,现在读大一。我丈夫和他前妻离婚时协议里说:现有一住房和一做生意经营地考虑到女儿跟男方,女儿还要读书,这些财产归男方,但是女儿有一半,若是女儿跟他父亲过不好或者女儿不想跟他爸爸了,女儿有权分得一半财产跟她妈妈过。男方补偿给女方六万元,从此以后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分割财产。离婚时男方先给女方三万元,还有三万元打了一张欠条。后来女方说欠条丢了又叫男方打了一张,但是并未注明前一张欠条作废。在跟我结婚前两个月男方把剩下的三万元给女方了,当时也有证人在,但是女方给男方的欠条却是第一张,现在女方拿着第二张欠条起诉要男方支付离婚赔偿费剩下的三万元,还有以前男方跟女方约定的违约金按20%付给女方两万元,并且把他们女儿的财产现在就划分出来。我想请问一下这样合理吗?男方打赢的把握有多少?还有就是我以后跟他生的小孩有哪些财产属于我们的小孩?这些财产我们以后生的小孩有份吗?我有没有呢?
匿名用户    2009-07-10 12:33    

满意回答

如毯之果我换成是你,我才不在乎老公以前的财产丰乐。我会从现在开始为了这个新家,凭我们夫妻俩感情及实力截怪搂,开创一片新的天地。。。

匿名用户   2009-07-19 09:5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匿名用户    2009-07-10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