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违法计划生育被辞退,为何同在山西某一县城却有截然不同的命运?

我妈妈是1982年因为生下我而被企业辞退的(第二胎),当时我还不到5个月大,离走的时候还因为这样被企业扣了两个月的工资,此后的日子与企业一直没有联系。2003年左右,该企业破产了。现在,我们县政府要给1986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办理退休,我妈妈没有资格,原因是企业破产时我妈妈已经被辞退了,没有领到钱。 但是,她们当年那些同一批被辞退的人如果目前企业仍然存在,则都可以办理退休。而且,有些企业也破产了,但是这些企业在破产时同样给那些曾经因为计划生育被辞退的人分了钱,这样他们这次也都可以成功办理退休,全县城只有我妈妈的单位没有。我想请专业人士帮我回答两个问题:第一,我妈妈当初被辞退是否属于不合法行为?因为我看劳动法规定即使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也不能在哺乳期辞退。第二,为什么同样的情况下不同的企业会有这么大的区别?这是否属于一种歧视?
匿名用户    2009-08-1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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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妈妈难道1982年被辞退后一直没有工作待业在家么??如果有新的工作劳动关系自竖愿然会转到新的单位,如果她真的后来有上班单位不可能不给她缴社保金的吧!就算真的没有缴干了几十年也不会不知道吧!还有就算你妈之后真的没有上过班,但是有规定可以自己缴的,退休后也可以拿钱的,要高然行不然待业在家的人中国那么多,都没法活震减啦。

郏曼青_fFeq   2009-08-1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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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现代这社会有关系什么问题都容易解决..没关系的一点点小事都难办哦

匿名用户    2009-08-14 23:22

好的

匿名用户    2009-08-14 09:55

已超过时效了

詹春柔    2009-08-14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