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公司八个月了,公司以没有收到转正申请为由,视为我没有转正,给我一直发试用期工资
匿名用户 2012-10-19 17:21
满意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坊电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阶涉的,试用期不成瓦实筛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公司的这个规定是违法的,如果公司只约定试用期的,直接至用工之日起就视为正式员工,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欠款,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没交社保的,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法律没有规定需要劳动者提交转正申请或报告。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什么试用期。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很重要。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一直给你试用期待遇,你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19、83条规定办。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下面说的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
公司的做法没道理,试用期满没有问题自动转正,没申请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