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打过一次小孩,那是她第一次打,现在分手的时候她要我赔偿她身体损失,请问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08-05-15 11:09
满意回答
这个身体损失赔偿法律上是不支持的。殖貌因为造成打胎这个事实的原因是你们双方自愿,你没有过错。你当时已经梅次糕负担了剪侨医疗费用,已尽到义务,她向你索要赔偿是不合法的,你可以不给她。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可以不给,第 一,这个根本不是身体伤害,双方自愿,在法律上青春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般都是男方自愿补偿;第 二,你当时已经负担了医疗费用,已尽到义务,在法律上没有道理向你再要补偿费
你想给就给一点,不给就不给,她上法院告你,法律也不会受理的
如果你打伤了她,并且住院治疗,你应当承担这些身体损害的费用.如果她要求的是青春损失费就不合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