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私人公司上班,从04年到2012年11月 共工作八年七个月 我现在已经辞职到月底回家 这样有赔偿吗?
匿名用户 2012-11-11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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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饥栋朗应每工作一年支今怪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否急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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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 1.员工本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没有劳动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规定的五项保险,有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必须给你缴纳的。 2.公司无正当理由与员工接触劳动合同的,属于公司辞退员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并且还有失业金。
在以下的情形下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 2.由于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安全、必要的劳动环境或未能及时发放工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 3.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