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8.31生的小孩,现在还在产假期,今天2012.11.20被公司通知要裁员?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在苏州园区工作。本单位2007.10月份进来的,已经5年多了 谢谢
匿名用户    2012-11-2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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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首先,哺乳期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其次,非法解除合同,要双倍支付补偿金。即七个月工资的双倍。 参考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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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12-04 22:17

你的生育手续齐全 对于你这个情况你现在还处于休假期间 按照劳动法公司是不可以裁员(针对你这种情况)如果坚决裁员按劳动法赔偿标准应为:2012年度12个月你的平均工资乘以5加3个月工资 希望可以帮到你

匿名用户    2012-12-01 11:07

根据劳动法,你产假期间工资照算,裁员另外补偿,一年一个月工资,再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

匿名用户    2012-11-27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