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和为前男友生了一个小孩怎么办(法律问题)

女朋友和她的前男友生了一个小孩,他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因为我她才和她前男友离开的,现在小孩都快1岁了.是不是他们有了小孩就在法律上成立了婚姻关系呢?要是我要和她结婚,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07-11-1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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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看你女友和他前男友构不构成事实婚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解释:“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抽截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1994年以前未办理的话,现在都是非法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再者根据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既然你女友跟他前男友根本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你跟她结婚是自由的,结婚也登记为要件,他们之前的孩子是非婚子女,但是跟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刺乐权利。其亲身父亲有纪惑搂抚养的义务,但是你假如条件可以的话也可以抚养。

匿名用户   2007-11-1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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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男人```

匿名用户    2007-11-19 14:56

上街买个绿帽子戴. 嘿嘿!!开个玩笑,上面几位说得很全面了,没必要补冲了

匿名用户    2007-11-19 14:52

婚姻的成立是以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的,没有登记结婚即使生育也不会因此成立婚姻关系,这个孩子在法律上称为“非婚生子女”,你可以和女朋友结婚登记,婚后你是孩子的继父。 虽然孩子的生父对其有抚养义务,从法律上他要承担抚养费,但是因为你“她才和她前男友离开的”,你带有“横刀夺爱”的意味,因此,从道义上说,如果...你经济上还过得去,你不仅不应当索要抚养费,将来还要善待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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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腾骏    2007-11-17 20:33

养着!

匿名用户    2007-11-17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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