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女不孝敬父母且从未尽到赡养责任,父母能与其解除亲子关系吗?

匿名用户    2014-08-24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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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与子女属血亲关系(亲生),没有哪部法律规定过解除父子关系的程序。 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可以消除的。例如,未成年子女与他人之间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情况下,亲生母子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消除。 除此以外,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消除。 只是,依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我想,即使子女不孝顺,也就是可能出现上述第三、四种情形吧,那样的话,也仅为剥夺其继承权,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仍然还在。 建议:如果真有子女不孝顺,不尽扶养义务,父母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不给或少给其遗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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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问萍_YWMg    2014-08-24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