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准备结婚了,我能要回小孩的抚养权吗?

离婚的时候,小孩(现7岁)跟她,我每月给抚养费。 现在她准备结婚了,但是我担心她新任对小孩会有不好的地方,打算想要回小孩的抚养权,但是她坚决不同意。 我知道小孩到了十周岁以后是可以根据他自己的选择跟谁。 但小孩现在在我跟她两人之间摇摆不定,我和前妻不管谁问他都说跟谁。 但现在这时候我有什么办法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取回抚养权吗?起诉的话,几率有多大呢?
匿名用户    2013-12-1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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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哑堡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以上的内容估计你已经了解很清楚了,从种种的法律条款中,很难寻找有利父亲证据夺回抚养权。 我认为下面的意见条款可能对你有点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这里面的 (1)条,你符合,直接就可以胜诉。 (1)不符合, (2)可以做些文章,可以说前妻再婚,生活环境改变,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神潜但是,现在夺回抚养权没有证据可言,最好等到她再婚之后,孩子和继父生活一段时间,等孩子自己反应出生活不愉快等现象,直接就可以起诉夺回抚养权,胜诉概率将会大幅提高。 或者也可以等用潜玻到 (3)成立,估计时间更长。还是觉得(2)可以斟酌一下。 在你提起诉讼之前,最好找个律师,让他详细给你准备一下,从法律的角度强有力的要回孩子抚养权是很大把握的。 最重要的条件就是经济因素,你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远远高于你的前妻,你的胜算就大。不如前妻的话,只能从你孩子心理健康培育上想办法,毕竟再婚重组家庭,多少会对孩子身心造成伤害。最好有证据的前提下,提起诉讼。具体实施方法,请咨询相关律师。

伍丹萱_Mn08   2013-12-1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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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这个只要努力可以的

匿名用户    2013-12-11 23:09

这个看小孩的意愿了吧

匿名用户    2013-12-11 21:33

你的经济条件比她好;或若她的再婚对象己有子女。胜算较高。

匿名用户    2013-12-11 15:23

其实这个问题不应该分类夫妻,建议选择社会民生——法律,得到的答案会比较专业和全面

匿名用户    2013-12-1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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