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父母亲把两室一厅的房屋赠送给小儿子
匿名用户 2010-09-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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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 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起诉的理由是:儿子对父亲未尽赡养义务。 需要“儿子对父亲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该房产没有赠与的话,母亲稼指崇去世后,父亲拥有大部分的产权,小儿子拥有小部分的产权(具体比例要看母亲到底有多少继承人),所以如果小儿子认真应诉的话,父亲很难要回全部。 要举证证明小儿子不尽孝道的事实是很难的。一般来说,当事人会选择找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证言、找比较亲的亲属出证言如姑姑、舅舅等。但这些人或单位一般不愿意出具这样的证言。 另外,柴呈再补充一句,问问题的人,你很可能是大儿子或大儿媳或姐姐或姐夫,请不要为了自己的私利而轻易使整个家庭的感情破裂。菠高父亲年纪不小了,也许经不起这样一次诉讼,从身体上到感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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