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被解除合同怎么办?

我嫂子是在哺乳期,可是他们单位却单方面的提出解除合约,这个样的话我们怎么样去维权,都能获得什么赔偿!
匿名用户    2006-07-27 17:16    

满意回答

到劳动保障部门告他们。

秋白雪   2006-07-27 17:18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v 《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到时候他要解除合同你就去劳动部门请求投诉此条款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你生育权,应仲裁合同继续履行,如果他没有别...的理由就不能解除合同,否则即要赔偿,前提是你也不打算在那公司干了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全部展开 收起
泥梦桐    2006-07-27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