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六日结的婚,九月一日生的孩子违反计划生育法了吗?

我是四川嫁到内蒙古的,一月二十六日登记的结婚,九月一日生下的儿子,老公三十岁,我二十四岁:因为婚后我的户口在四川,我结婚后一直在内蒙,所以期间也没有回去办准生证!现在孩子已经五个月了,我回去办第一胎证明和未给孩子上户的证明时说我生孩子生的早了,因为结婚还不到一年!要罚款一万元,我想问他们的程序对吗?我又不是把孩子户口上在四川,他们该罚吗
匿名用户    2012-03-03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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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罚,他们的程序不对坐俗。他们应该履行行政职责,如不给你办你要强硬些!这近乐社会不要太呈导降软弱!

匿名用户   2012-03-0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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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没这回事情,但那毕竟你属于无证生育,有计划无证的处罚可以有,但都是象征性的。

公冶淑华_VgQH    2012-03-03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