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强行让仍处于哺乳期的员工离职),员工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强行让仍处于哺乳期的员工离职),发生劳动争议,如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员工可得到相当于经济补偿2倍的赔偿金,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是截止到违法解除之日还是哺乳期结束之日?员工是否能获得尚未履行合同的剩余哺乳期的工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匿名用户    2011-06-2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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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赔偿金支付到解除劳动关香吉怪系的时候; 2、哺乳期工资等,都可以要求揭趋支间眨付

桐博简   2011-07-08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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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详见《工伤保险条例》

匿名用户    2011-06-26 18:54

1、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该是哺乳期结束之日。因为职工怀孕的,劳动合同应该顺延到哺乳期结束之日。 2、员工可以获得尚未履行合同的剩余哺乳期的工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

匿名用户    2011-06-25 08:26

双倍的话当然是算到哺乳期结束。 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啥?在哺乳期的员工,如果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并不需要支付赔偿。这个有很明确的司法解释的。

修庄丽    2011-06-25 00:02

在这里问问题,只能给你片面的回答。 建议你去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诉讼,他们会给你处理的很好

匿名用户    2011-06-24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