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女孩),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法是否一定要结扎?可以选择节育方法吗?

我是一名教师,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女孩),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法条例,“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是否一定要结扎?如果不存在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扎手术情形的,可以自我选择其他节育方法吗?结扎有强制性吗?
匿名用户    2013-09-2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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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五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参加孕情检查,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不符合本条例有关规定而怀孕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及时指导、督促其落实。 严禁替代他人参加孕情检查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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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9-27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