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工伤所九级伤残补偿(国家补偿规定九个月本人工资外)还有没有别的补偿?

匿名用户    2015-12-2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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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您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索唉悼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如下: 1、劳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4037元/月*60%=24222元。(详见2004年实施的旧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和第61条第3款,由于单位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该项赔偿由社保支付。因为您是在2010年受的工伤并在2010年认定了工伤,所以只能按照旧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0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并按照受伤前一年即2009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4201元/月=37809元;(详见2004年实施的北京渐脂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36条及北京市最新工伤政策规定,由于单位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该项赔偿由社保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个月*4201元/月=25206元(详见2004年实施的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36条及北京市最新工伤政策规定,该项赔偿由单位支付)。 上述三项合计为:87237元(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话,上述三项均由单位赔付)。 所以,如果您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合计87237元。

匿名用户   2015-12-27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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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偿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匿名用户    2015-12-27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