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要离婚了,原因有很多,我们有两个女儿,我们都是农村户口,我一直在家带小孩没有太多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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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你考虑自身经济能力不足可以放弃直接抚养权,由男方直纪耀间接抚养,你给付一定的抚养费用。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截躬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刺昌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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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撇开经济 如果你想要小孩 要么2个都带 要么都不要 小孩分开后结果是什么?想过吗?其次才是经济 带2个会很困惑 经济压力山大 再说女的离婚后有小孩很难再婚滴,
如果你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还是让你老公去带女儿,如果你认为自己有能力带女儿就好好为女儿奋斗,法律上认为的是双方谁有经济来源来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说谁喜欢就可以带,如果你真心想带女儿就和他私下协商什么都不要,只要女儿,还有我劝你这个问题最好要想清楚,两口子就算离婚也要为孩子着想,如果孩子成人还无所谓...
本意想带,又不知道要不要带,是人脑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