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少给我2个月产假,过了哺乳期现在还能要求公司后补吗?急急急…

我和我老公现都是27周岁,去年2011年7月我产下一对双胞胎宝宝,依照国家女职工劳动法规定,本人属于晚婚(加30天),且是多胞胎生育(加15天),而且是破腹产(加15天),应该享有5个月的产假。而我们公司却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只给了我3个月的产假,而且说我们公司只有3个月产假。当时我对法律不了解,但是现在看了女职工法,才知道我应该有5个月的产假。现在我还在哺乳期是受国家保护的,马上今年7月我就过了哺乳假了。 我想请问大家, 我想要辞职了,我可以向公司申请把少给我的2个月产假工资后补给我吗?产假工资是个人的基本工资吗?那我后补的话,代表我少享受了2个月的产假,国家还有其他关于产假的规定吗? 跪求答案,谢谢!急!
匿名用户    2012-07-0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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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公司待遇不好,建议辞职。拖着就不好找工作了。趁年轻

匿名用户    2012-07-02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