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辞退应如何计算赔偿?

我现在月工资税前3000元,工作四年,合同到期补公司辞退,到哺乳期结束还四个月,像我这个情况,如何赔偿?赔偿多少?谢谢
匿名用户    2014-10-09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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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为违反劳务合同法,是犯法的,你公司不能在此时辞退你,同时还有一些必须的优待,请认真阅读下列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耀垃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射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竞截禁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十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据此,目前法律对女职工哺乳期间的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哺乳期长度为一年,自婴儿出生时起至婴儿满一周岁时止; (2)对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予以适当限制; (3)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哺乳假,多胞胎生育的还可适当

匿名用户   2018-01-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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