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因生小孩在医院导致感染以致她转了两次院动了三次手术

一般的剖宫产只要一个星期就可以出院而我老婆却住了2个月院动了三次手术,共花掉了4万多元的医药费,而且以后又不能够怀孕,现在医院同意给我们赔偿但是院方只承认承担70%的医药费,再给我们补偿3万元,请问我们就这样可以答应他们了事了吗?
匿名用户    2010-08-2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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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您爱人是在医院里受到的感染,您可以去法院告他,这是医生的责任,赔偿源悠全部医药费,并且承担以后由于手术后身体发生的一切副作用,并且赔偿额今悠外的精神损失费,如们栋蛇果这些医院不能答应的,您可以越级去更高的法院办理。 奶奶的,不赔偿就闹他,在医院门口闹,这关系到您以后的生计问题,并且你们是真心相爱。

匿名用户   2010-08-29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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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建议还是不私了的好,走正常的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更能维护你的权益

匿名用户    2010-08-30 09:15

你是在大医院做得吗?

匿名用户    2010-08-29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