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在外回家带有一小孩,小孩父亲犯法在监狱,他俩没拿结婚证回来后给他重新介绍了一个男的,父母

我一朋友在外回家带有一小孩,小孩父亲犯法在监狱,他俩没拿结婚证。回来后给他重新介绍了一个男的,父母是说的一年以后在一起,男方给女方一万元相当于礼金,但是他俩发生了关系,怀了孩子,打掉孩子用了10000多,女方父母给的,后来发现女方有一种病,男方要回那一万元礼金,请问女方应该还吗?请问男方要应该付打孩子的一万多元吗?
匿名用户    2016-02-05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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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大部金挤婚分人建议男方还是不要去要裁室这一万元了。于愚尺情于理都不合适

匿名用户   2016-02-0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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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应该。 没有这个义务。

匿名用户    2016-02-05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