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时,小孩由原告一人抚养,那么共同债务可不可以由被告一人承担

匿名用户    2015-03-13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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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与共同债务的负担在法律上属于两次相互无关联的问题,孩子由谁抚养与共同债务的承担两者没有必然联系,除非双方达成协议。在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孩子扶养按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卯依心_2tqw    2015-03-13 10:39

不可以的哦 1.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而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即使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有负担生活费及教育费的义务,当然他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生活共同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你们即使有上述约定,只能对你们夫妻间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主),到时对方换不上款时,还得找到你帮还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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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冷玉_9RMH    2015-03-13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