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共同房子,没有钱能进行强制执行吗?

我订的一处住房(是二手的)可是后来房价长了,那人不卖房了,理由是他的房子是他和他的儿女共同的,现在他女儿不卖了,定金都没有还清,法院判了他赔我的损失,但是他说我没有钱,房子也是共同的,想卖也卖不了因为他女儿不同意(可房产证上是他一人的名字),他儿子还另有一处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我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这处房子可能被强制卖出去吗?如果不可能被卖的话那我的损失又怎么才能要回来呢?请帮帮忙,因为这买房的钱也是我老公卖命的钱,我不想把这钱白白花在这种无赖的身上,谢谢!
匿名用户    2010-06-12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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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表述的情况,很难在这套房子上再做文章了。看情形垃殊絮似乎对方事前找了懂行的人指点迷津。建议你寻找他其它的财产以及他的收入来源提供给法院。 另外,找个律师面谈你饥抹的减匪情况也许能有一定帮助。

匿名用户   2010-06-14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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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法院是怎么判决,如果对方就这一套房子并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那就不好执行了,

匿名用户    2010-06-12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