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幼儿园购进一批儿童桌、椅、木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8万元

(不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原因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我的理解对吗?如果不对,请说明,谢谢!)
匿名用户    2012-05-0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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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是对了,企业采购用于集体福利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匿名用户   2012-05-0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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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5-07 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