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骑电动车带着一小孩在机非混道上靠右侧向北正常行驶,一辆大车斯太尔车内俩人故意按着喇叭与她并驱

行驶,女孩没理会那俩人,大车司机故意向右靠,女孩越躲他越靠,导致女孩连车带孩子掉下路边的坑里摔伤,大车加速走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追究大车的责任吗?(因为是中午十二点左右,路上没有行人,也没证据,无刮擦,我不要求他们赔偿,只是咽不下这口气,他们太嚣张了)
匿名用户    2014-08-16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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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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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8-18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