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手因意外受伤,当时到医院拍片子,医院方诊断为软组织扭伤,只开了一瓶涂抹剂,但事后三个月后

伤势未见好转,到其他一家医院拍片子,医院方诊断为骨折伴脱位,我把这家医院结果送到那家医院,该医院不承认,后到宁波六医院诊断,会诊后需开刀,现已开刀,事后把第一次拍的片子拿到第一次医院,问说法,院方派放射科长,诊断出第一张原片有脱位,院方说事件不属于医疗责任,不给于赔偿,后我做医疗伤残鉴定,鉴定为7级,问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1-10-24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