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女孩在幼儿园被小朋友咬了破了点皮要不要去打破伤风的针

匿名用户    2016-03-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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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司布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认斯身损害苦究掏,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方文林   2016-03-2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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